青岛科技大学面向海内外延揽高层次人才。 高层次人才(分为五个层次):
- 第一层次:两院院士或国(境)外同层次人才。
- 第二层次:在国内外学术界具有很高的学术地位,具备带领本学科达到国际先进或领先水平的能力,满足《青岛科技大学崂山学者系列人才工程实施办法》第二层次条件。
- 第三层次:具有较高学术造诣,在本学科领域具有突出学术成就,满足《青岛科技大学崂山学者系列人才工程实施办法》第三层次条件。
- 第四层次: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优秀学术成果和一定学术影响力,有很好的发展潜力,满足《青岛科技大学崂山学者系列人才工程实施办法》第四层次条件。
- 第五层次: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,在所在学科方向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,满足《青岛科技大学崂山学者系列人才工程实施办法》第五层次条件。
人才待遇: 根据《青岛科技大学崂山学者系列人才工程实施办法》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,对达到崂山学者系列人才工程三层次以上拟引进高层次人才,提供有竞争力的年薪或协议工资,在安家费(住房)、科研经费、学术团队建设、实验条件配备、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特殊支持。 对第四层次及以下,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人才特岗津贴、安家费、住房补贴、科研启动经费等,具体由相关用人部门根据人才引进细则执行。 学科发展急需的国家级人才,待遇适当上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