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岛市律师协会秘书处

青岛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招聘简章

薪资面议
社招本科
职位描述

青岛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招聘简章因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。 一、岗位要求 (一)岗位职责 负责协会财务工作,做好协会会费收缴、报销审核支付、银行对账和现金盘点、编制财务报表以及税务申报工作,协助做好协会固定资产管理等事务。 (二)任职条件 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。 2.身体健康,遵守规章制度,服从工作安排,爱岗敬业,工作细致,积极主动,责任心强,有较好的学习能力、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。 3.具有5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,具有会计资格相关证书。具备财税专业知识,熟练使用各种财务软件、财务工具和办公软件。 4.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,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。 5.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(1981年6月以后出生),条件优越者可适当放宽。 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得应聘: 1.受过刑事处罚的,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 2.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 3.被开除公职的,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 4.因严重违纪违规,被用工单位退回或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; 5.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录用情形。 二、招聘程序 凡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者,请于6月5日前填写《青岛市律师协会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》(附件),备注“姓名+岗位”一并发送至邮箱qdslsxhzhb@126.com。协会将对资料进行审核,确定面试人员。 三、有关要求 报名人员需对本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所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,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应聘资格。本次公开招聘均以电话及短信方式通知(未入选人员不再通知),请报名人员准确填写联系方式,并保持通信畅通。 联系人:苟佳  洪宇欣 咨询电话:0532-88859708 附件: 青岛市律师协会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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